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26-10-17    浏览:7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 2026年11月18日

投资项目代码:2604-441900-04-01-722793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2281001001

招标编号:SSBCQA12601946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莞城街道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

投资金额:2486808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省级示范园莞城科技园内,重点围绕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打造现代化产业园,项目对园区内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提升综合服务支撑能力。项目占地面积约7.92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44769平方米,改造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39050平方米,改造园区配套道路3.5千米,配套建设停车位255泊、充电桩51个等。工程内容包括本体、给排水、综合管线、消防等。5个新建单体建筑包括:(1)1号厂房,建筑面积44027.11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5.45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10.1米;(2)2号电房,建筑面积357.97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层,建筑高度11.75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8.5米;(3)3号仓库,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层,建筑高度5.80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8.5米;(4)5号连廊,建筑面积36.78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层,建筑高度13.66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8.1米;(5)6号连廊,建筑面积36.78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层,建筑高度13.66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8.1米;(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主体结构(含装配式工程)、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供配电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工程、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景观)、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白蚁防治工程、车位划线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充电桩工程、开荒保洁、及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具体按本工程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设计变更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变更、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含变更)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采用填报服务收费系数的方式,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不得大于0.50(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jygg)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7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6)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莞城街道

工期(交货期):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暂定1186日历天。其中,施工期暂定436 日历天(自委托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 730日历天,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本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

招标人: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309 号903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261206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交易系统辅助审查结果异议提出时间:解密环节结束且招标人公示资格结果后30分钟内。2、提出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312-31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31000741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下桥社区莞龙路东城段283 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