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一批)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5 浏览: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东莞市
2.2建设规模: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沿线多处10kV及以下配网线路与拟建工程冲突,影响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进行迁改。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一批)迁改包括:涉及迁改上源变电站10kV沙恒线(721)、绿水线(716)、莲海线(707),厦岗变电站10kV蔗沟线(706)、环球线(721)、新业线(720)、停步线(714)、福学线(716),禾丰变电站10kV振南线(714)(专线)、华南线(709)(专线)、振科线(727)(专线),振安变电站10kV大滩线(715)、金成线(728)、安源线(703)、环石线(705)、金长线(725)、志丰线(702)、劲维线(729)、振发线(701)、成达线(721)、金谷线(718)、虹发线(711)、向荣线(708)、五围线(726)、劲发线(712)、宝祥线(714)、安吉线(717)、企总线(727)、展望线(719)、石泰线(704)、科铭线(710)、钜恒线(716)等线路。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3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8 月 28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2.5招标范围: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一批)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承担从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并完成资产移交止,包括: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涉路手续办理(含安全评估)、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维护、防白蚁、三维激光点云、安健环制作及安装、拆除、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物资品控(包含到货抽检和设备运行方人员设备监造,监造费用参照运行方出差标准)、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资产移交(含项目移交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除涉及的线材、塔料等资产的回收、保管及移交等)消缺、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履行迁改协议相关规定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一批) |
1 |
38035758 |
0 |
70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 三 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3.4财务要求: 无要求
3.5业绩要求: 无要求
3.6信誉要求: 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1)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2 月 5 日 0:00时至 2026年 2 月 11 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上进行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逾期不接受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后请按以下要求发送资料扫描件至邮箱dgjzzbb@dgjiaoyi.cn,并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注:投标登记资料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或联系方式,并及时留意相关资料查收,招标代理将于投标登记期间统一联系投标人将图纸等资料从邮箱 dgjzzbb@dgjiaoyi.cn 发送给各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可在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处公布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逾期无法进行下载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应附此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③已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的证明材料(如网上截屏)复印件或打印件。
④其他: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自行下载]。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请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标的物清单,售后不退。
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 / 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处公布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和开标时间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是否有变化。
5.2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手续办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 未按本公告第4条要求进行投标登记申请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dgjtjt.com.cn)以及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gyl.dgjtjt.com.cn/)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312-313室
邮 编:523120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黄峻朗 联 系 人:李璐
电 话:0769-28091691 电 话:0769-22998967/18818547526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狮龙路13号
邮编:523119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9-28091679
受理邮箱: 531160892@qq.com(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
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联系电话:0769-23283757
10. 公告附件
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盖章):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2026年 2月4 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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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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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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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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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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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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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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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链接:https://ywtb.gzggzy.cn/jyfw/002001/002001001/20260204/03f1fa55-03b1-48ba-a9cc-565fe3a2c1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