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联众路、联进路)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浏览:148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8日至 2026年08月17日

投资项目代码:2205-441900-04-01-234925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1857001001

招标编号:SXBSXC12601196

投资项目名称: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联众路、联进路)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联众路、联进路)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东莞市洪梅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水乡财政投资100%

投资金额:6526133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联众路、联进路)位于东莞市洪梅镇,联众路: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长度0.754km;联进路: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设计长度0.591km。

招标内容: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联众路、联进路)监理范围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路基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791522.49元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即投标时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8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4)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水乡委

工期(交货期):监理服务期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10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月),如施工工期延期,则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顺延(不作补偿)。具体工作期限以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联众路、联进路)施工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 5日内进场完毕。

招标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0769-88089176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808916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312-31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侯港回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8967

监督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8089032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 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1: